咨询标题:根据《婚三》,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要补偿给另一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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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内容
咨询者:马淑薇 |
你好,我是婚前买房,我付了首付,婚后用我的公积金还贷。根据新婚解释三,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要补偿给另一方。因为男方收入很少,是我收入的一半,他的收入养家都成问题,万一离婚,我不愿意将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补偿给他。我是否可以通过写婚前协议,协议声明万一离婚,他自动放弃这部分补偿?或者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,但是由我母亲来还贷?这样他是不是也没有权利获得补偿了?
谢谢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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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时间:
2011/8/21 9:49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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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 |
权利可以放弃,自愿签字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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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 回复时间:2011/8/22 10:54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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