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内容
咨询者:钱强 |
左手食指电锯伤!骨头剧到了!住院九天花钱六千多,工地想私了,因为要休息两个月,工地负责人只答应付每天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五,我之前是两百一天,他只给45/200=90Ⅹ60=5400,他说这是国家规定的,是这样的吗?还有这手恢复不到以前那样了也没有补偿,他说这銭都是人道主义给的,工伤保险就只是负责医疗费。 因为我是20号去那上班的,下雨工地都没做事,20,21,23,25号在上班,22,24下雨休息的。25号手受伤的,他意思是按照正规的赔的话我那个月就3天出勤,赔我3天工资X2个月就可以了,现在都是多给我的了。
|